各位2023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应全面审查拟录取考生政治思想、人事档案等材料。为便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准备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同学们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准备。
一、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请拟录取考生于5月3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发送到相关学院研招办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各拟录取学院联系方式详见下表,后续我校将按此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学院 (专业) |
商务经济学院 (国际商务) |
酒店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
邮箱 |
swjj230@163.com |
sbs_mta@163.com |
联系电话 |
021-67105441 |
021-37198068 |
二、调档函
1.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附件《上海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调档函》(以下简调档函),彩色打印调档函。
2.如实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
3.将调档函交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
4.请于6月30日前由保管部门通过机要或EMS(学生档案专项通道)方式寄送至上海商学院研究生处(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教学楼1103室,上海商学院研究生处封老师收,邮编200235,联系电话:021-64163253)。若以其他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上海商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无需调取人事档案。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
新生党组织关系,需由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转入单位或去向填写“上海商学院XX学院党总支”。
同时,请同步将党员管理系统中的党员信息转入我校(系统内信息必须维护准确、党费缴纳时间等必须更新)。
2.团组织关系
共青团员应带县以上团委颁发的团员证。若团员证遗失,需提供原就读学校提供的团组织关系证明。已注册网上“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在入学一个月内,登录系统,将团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团组织转到“上海市——上海商学院团委——XX学院团委——具体所在团支部”,尚未注册“智慧团建”的团员,入学后联系学院团委进行录入。
校团委网址:https://www.sbs.edu.cn/tw/。
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后交学院辅导员,无需过早办理。
四、户口迁移
1.全日制研究生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遵循学生本人意愿。若决定将户口迁移至我校学生集体户的,请凭录取通知书至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上海市常住户口(含毕业后已经落户上海社区公共户及单位集体户口)的研究生不迁户。
3.本科、研究生曾在上海就读的学生,若户口在上海学校集体户的,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由学生本人决定。若决定迁入的,务必在新生报到当天提交以下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学校集体户口户籍证明,并手写注明:原就读高校所属派出所+硕士+录取学院+专业+手机号。
4.户口迁移时,学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落户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不能写派出所名称或者地址,也不能写各校区或者各学院地址)。
5.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与身份证上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如有差错或缺项,应立即更正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如:姓名、曾用名、民族、籍贯等信息是否完整。出生地和籍贯,除直辖市外,其他地区应填写至市或县(如:XX省XX市;XX省XX县;XX省XX市XX县)。
6.请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空白处写上硕士+录取学院+专业+手机号,并在《户口迁移证》的反面贴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剪裁合适)。
7.报到后请将本人的《户口迁移证》和《户籍证明》交二级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交保卫处申报学生集体户口。
8.根据《上海市常住人口管理规定》,学生户口迁入需在录取当年报入(个人需签署相应的“承诺书”),逾期不能迁入,校保卫处户籍迁移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9月30日,此后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户口迁入学校后除开除、退学、转学外,在读期间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中途将户口迁出。
注:《户口迁移证》原则上有效期为1个月,请勿过早开具,以免过期。《户口迁移证》必须计算机打印,不能手填;其右下角日期处,必须有原迁出派出所的公章。
学校户籍事宜咨询电话:021-64868506,联系人:保卫处朱老师。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德智体全面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2.咨询请发送邮件至各拟录取学院邮箱,请注明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学院及专业,尽量将问题阐述完整。
后续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sb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