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调档、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事宜的通知

各位2023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应全面审查拟录取考生政治思想、人事档案等材料。为便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准备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同学们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准备。

一、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拟录取考生于5月31日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发送到相关学院研招办邮箱,邮件主题命名“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各拟录取学院联系方式详见下表后续我校将按此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学院

(专业)

商务经济学院

(国际商务)

酒店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邮箱

swjj230@163.com

sbs_mta@163.com

联系电话

021-67105441

021-37198068

二、调档函

1.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附件《上海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调档函(以下简调档函彩色打印调档函。

2.如实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

3.将调档函交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

4.请630日前由保管部门通过机要或EMS(学生档案专项通道)方式寄送至上海商学院研究生处(上海市徐汇中山西路2271号教学1103室,上海商学院研究生老师收,邮编200235,联系电话:021-64163253)。若以其他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上海商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无需调取人事档案。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

新生党组织关系,需由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转入单位或去向填写“上海商学院XX学院党总支”。

同时,请同步将党员管理系统中的党员信息转入我校(系统内信息必须维护准确、党费缴纳时间等必须更新)。

2.团组织关系

共青团员应带县以上团委颁发的团员证。若团员证遗失,需提供原就读学校提供的团组织关系证明。已注册网上“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在入学一个月内,登录系统,将团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团组织转到“上海市——上海商学院团委——XX学院团委——具体所在团支部,尚未注册智慧团建的团员,入学后联系学院团委进行录入。

校团委网址:https://www.sbs.edu.cn/tw/。

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后交学院辅导员,无需过早办理。

四、户口迁移

1.全日制研究生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遵循学生本人意愿。若决定将户口迁移至我校学生集体户的,请凭录取通知书至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上海市常住户口(含毕业后已经落户上海社区公共户及单位集体户口)的研究生不迁户。

3.本科、研究生曾在上海就读的学生,若户口在上海学校集体户的,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由学生本人决定。若决定迁入的,务必在新生报到当天提交以下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校集体户口户籍证明,并手写注明:原就读高校所属派出所+硕士+录取学院+专业+手机号。

4.户口迁移时,学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落户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不能写派出所名称或者地址,也不能写各校区或者各学院地址)

5.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与身份证上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如有差错或缺项,应立即更正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如:姓名、曾用名、民族、籍贯等信息是否完整。出生地和籍贯,除直辖市外,其他地区应填写至市或县(如:XXXX市;XXXX县;XXXXXX县)。

6.请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空白处写上硕士+录取学院+专业+手机号,并在《户口迁移证》的反面贴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剪裁合适)

7.报到后请将本人的《户口迁移证》和《户籍证明》交二级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交保卫处申报学生集体户口。

8.根据《上海市常住人口管理规定》学生户口迁入需在录取当年报入(个人需签署相应的“承诺书”),逾期不能迁入,校保卫处户籍迁移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9月30日,此后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户口迁入学校后除开除、退学、转学外,在读期间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中途将户口迁出。

注:《户口迁移证》原则上有效期为1个月,请勿过早开具,以免过期。《户口迁移证》必须计算机打印,不能手填;其右下角日期处,必须有原迁出派出所的公章。

学校户籍事宜咨询电话:021-64868506,联系人:保卫处朱老师。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德智体全面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2.咨询请发送邮件至各拟录取学院邮箱,请注明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学院及专业,尽量将问题阐述完整。

后续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sbs.edu.cn/。



      附件《上海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