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商务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研究生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等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确保质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巡视。
三、复试组织
(一)组建各专业复试小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成立若干专业复试小组,加强对复试专家和复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保密意识方面的培训,全覆盖签订保密协议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学院复试组织要落实“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制度,确保复试规范公平。
2.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考官组成(至少有3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或学位点负责人或学术骨干担任,每个小组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
3.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强调具备公正、廉明的职业道德, 负责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工作人员负责以录像的形式记录复试过程,以录音、现场记录的形式记录复试内容。
4.专业复试小组应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在复试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国际商务专业全日制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11日(星期四),复试地点: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教学楼现场复试。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开始前由学院工作人员完成考生“两识别”“四比对”资格审查与身份认证。
(二)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满分成绩为100 分。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能力及综合表现(80分)
主要考察内容:思想政治表现及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国际商务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2.英语口语与听力(20分)
主要考察内容:学生英语听、说及实际运用的能力。
复试参考书为《经济学原理》(微观、宏观经济学分册)(第8版),曼昆著,梁小民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07月; 《国际经济学:理论与政策》(第11版),克鲁格曼、奥伯斯法尔德、梅丽兹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01月。
(三)复试安排
全日制一志愿考生和全日制调剂考生的复试材料提交要求、报到时间、面试时间等详见后续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sbs.edu.cn)和商务经济学院网站(https://swjjxy.sbs.edu.cn/)通知。
(四)复试成绩评判方法
每个复试教师应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由专业复试小组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教师的独立打分分数,评定每个考生的最终分数。考生的最终分数应反映在考生的复试审查汇总表上。
六、加分政策
初试加分严格按照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文件执行。
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七、录取标准
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总成绩核算方式如下。
(一)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一志愿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六)当招生专业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同分并列的情况,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当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前列;当总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者,专业课1成绩高者,名次前列。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并组织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研究生处在各专业复试小组汇总复试成绩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上海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监督复议
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学校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21-64163253;邮箱: yjs@sbs.edu.cn;
校 纪 检 监 察 机 构 联 系 电 话 :021-67105467。
十、联系方式
国际商务专硕
联系电话:021-67105441、021-64870020转1107
联系邮箱:swjj230@163.com
联系人:丁老师
十一、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上海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上海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
本方案由商务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商务经济学院
2024年3年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