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商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商学院报考点(3130)公告》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报考我校金融、国际商务、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考生根据要求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
2.报考我校和云南省、黑龙江省各招生单位并选择上海商学院报考点(代码:3130)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就读的本科高校为非上海市高校,应选择本科就读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和考试。境外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和考试。
3.报考我校和云南省、黑龙江省各招生单位并选择上海商学院报考点(代码:3130)的非应届本科毕业且非上海市户籍的考生,如在上海市工作,请上传本人2026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如无法提供2026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请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和考试。
请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我校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根据相关要求及时修改报考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