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研究生“三助一辅”在人才培养、人力资源补充、助学助困等方面的多重作用,根据《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沪商院研〔2023〕104号)(附件1),现组织2026-2027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聘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均有资格申请“三助一辅”岗位,每生每学期仅能申报一个岗位。
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须政治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
二、岗位设置
学校各部门及二级学院提出设岗的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方式(注明线上线下)和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以漕宝路校区、中山西路校区为主,研究生线下三助一辅的工作地必须是日常学习生活的校区,不可跨校区进行线下工作。工作时长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一)助管岗位
学校各部门及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1-2个助管岗位。
(二)学生辅导员岗位
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与学生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三、时间安排
10月26日(周一)前,设岗单位提交《2026-2027学年“三助一辅”设岗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版扫描件至邮箱sbsyjs@163.com。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三助一辅”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三助一辅”的育人功能。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6416325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