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沪商院研〔2023〕10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我校将启动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
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其中一等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覆盖比例不超过40%;二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4000元,覆盖比例不超过60%。
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90%,其中一等奖额度为每生每年12000元,覆盖比例不超过10%;二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覆盖比例不超过25%;三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4000元,覆盖比例不超过55%。
2025级、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定原则与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定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评审细则。2025级(第一阶段)等级主要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优秀生源、第一志愿报考者、入学成绩等评定;2024级(第二阶段)等级主要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习成绩、科学研究成果、各类学术竞赛获奖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2024级研究生获得的各类成果、获奖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详细要求见附件2。
三、工作组织与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评审细则。
3.各培养单位开展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10月15日16:00之前,各培养单位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工部、研究生处)报送盖章版评审材料(包括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细则、评审报告与评审结果),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bsyjs@163.com。相关模板见附件3。
5.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和等级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注:各培养单位在评审过程中请做好咨询解答工作。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64163253;邮箱sbsyjs@163.com;
办公地点:中山西路校区综合楼1212室,奉浦校区综合楼604室。
附件1: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
附件2: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学院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