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各位导师、2025届研究生:

2025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4月30日前完成)

研究生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并通过同行专家评阅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开校园官网-右上角服务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校外VPN访问)-学位管理-答辩管理),提出答辩申请,并提醒导师在系统内审核,后续学院审核。

二、学位论文答辩(511日前完成)

1.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完成《上海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3.学院秘书设置本学院的答辩秘书。

4.答辩秘书维护答辩委员会。

5.答辩人员、论文题目、答辩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提前通过官网进行公示。

6.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根据答辩情况登记答辩结果。学院秘书审核答辩结果,审核通过后答辩结果正式发布。

三、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及定稿论文重复率检测(520日前完成)

1.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定稿并提交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2.审核后的论文将再次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

 

研究生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