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强化考试管理,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根据《上海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校历第16、17周,考试课程期末考试。

二、考试组织与实施

研究生处负责全校课程考核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结合本培养单位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及试卷复核、卷宗和全套考务材料归档等。

三、课程考核要求

(一)试卷考核

所有研究生考试课程应准备A、B二套试卷,同时配备参考答案,以及阅卷评分标准;试卷命题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控制在90-120分钟。

命题时需把握好试卷的题量和难易程度,同一门课程各套试卷的题型、题量和难易程度等应力求一致,重复题目的分值比例不得超过15%。

命题教师须认真填写“上海商学院试题审批单”,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试卷审查,培养单位教学负责人须严格审查试卷内容。如在下学期试卷抽查过程中发现命题质量方面存有问题的,参考《上海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沪商院教〔2019〕93号)作相应处理。

四、考试纪律

学生须持“上海商学院学生卡”按时进入考场应试,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老师核对。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各教学单位要抓好考场纪律,增强学生的诚信考试观念。考试全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存储设备。违纪学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监考要求

根据《上海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规定,教师有责任承担学校各类各级考试的主考、监考和其他考务工作,具体主(监)考任务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安排。

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准备情况,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宣布考场规则,引导学生将书包、教材、笔记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指定位置集中摆放。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考场巡视,不准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六、阅卷与评分

研究生统考课程提倡实行流水作业,具体方式由各学院确定。

七、成绩登录

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输入研究生系统,本学期研究生系统内成绩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1月12日,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做好试卷复核工作,学生成绩将在20251月1315:00公布并开放查询。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上交本学期纸质打印成绩单(附质量分析表)。成绩单打印方式请各学院按授课、归档、试卷装订方式等情况自行安排。

八、试卷安全保密及保管

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把控试卷命题、审核、印制、存放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开考后的试卷保存必须填写试卷保存记录,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试卷扫描及装订工作,并置于专门的场地存放,同时将扫描后电子版本报备研究生处。

学校将按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的命题、批阅及评分等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1-6


研究生处

20241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