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5级研究生学位工作进度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过程管理,根据《上海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沪商院研〔2025〕63号)的规定,现将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工作进度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2026年10-11月

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进度检查

2026年10-12月

导师加强指导,研究生按计划开展论文工作

2027年1-3月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学院组织预答辩

2027年3月22日

学生提交学位论文到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2027年3月26日

学院将通过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的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处

2027年4月1日

研究生处将研究生学位论文提送双盲审

2027年4-5月

公布盲审结果,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027年6月

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公示,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