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23级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做好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4年度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附件1)。
二、结项验收程序
(一) 学生申请项目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撰写《上海商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结项书》(附件2)。经导师审核后,将结项书、结项报告(不少于10000字)、项目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各培养学院。
(二) 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 研究生处审核:研究生培养学院于5月8日之前将《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结项名单》(见附件3)、结项书、结项报告、项目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处邮箱sbsyjs@163.com审核,同时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提交到中山西路校区1216室或奉贤校区综合楼604室。
附件1:《关于公布2024年上海商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立项通知》
研究生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