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拟申报教师:

根据《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沪商院研〔202250号),现开展2023国际商务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导师遴选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公正”的要求,择优选聘思想政治觉悟高、专业水平过硬的硕士生导师。

(二)导师遴选统筹考虑研究生招生规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点建设的需要。

(三)专业学位导师遴选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申请人所从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方向应与申报的硕士专业学位点的方向领域一致。

二、遴选依据

依据《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沪商院研〔202250号)中“第三章 硕士生导师遴选开展遴选工作。

三、遴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校内申请人填写《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审查意见;校外行业导师申请人填写《上海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附件2),并附支撑材料,同时需填写《上海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尽职情况表》(附件3)。

校内申请人和校外导师的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224日前提交至相应的硕士学位点依托学院。

1. 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点

材料接收邮箱:swjj230@163.com 地址:奉浦校区行政楼230

联系人:丁洁 电话:67105441

2. 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

材料接收邮箱:sbs_mta@163.com 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404

联系人:周伟 电话:37198068

(二)学院初审。227日前,根据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学位点依托学院对申请人的学术成果及科研经费等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推荐人选。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及公示。31日之前,学位点依托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形成会议纪要。学院将审议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8日前,学位点依托学院将会议纪要、公示截屏、申请表、《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名单及科研成果汇总表(校内导师)》(附件4)、《专业硕士校外行业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5)》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研究生处邮箱sbsyjs@163.com,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及申请人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处(奉浦校区综合楼604室),其中会议纪要、公示材料和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

(四)研究生处复核:3月上旬至中旬,研究生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3月中旬至下旬,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发文公布。

四、相关说明

1.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好导师遴选工作,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2.遴选的成果认定起始时间为201971日以来。近三年承担项目的到账经费以科研处认定为准。

3.2023年通过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人员,同时具备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4.研究生处邮箱:sbsyjs@163.com 地址:奉浦校区综合楼604

联系人:封越 电话:6710306164163253

附件:

附件1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2上海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

附件3上海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尽职情况表

附件4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名单及科研成果汇总表(校内导师)

附件5:专业硕士校外行业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

附件6《上海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沪商院研〔202250号)


           附件1-6

研究生处

2023214